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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23-01-07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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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在广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广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省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8.选举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9.选举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10.选举广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1.选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2.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13.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省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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