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威发布 > 决定决议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时间:2022-07-28 来源:广东人大网
分享到: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仍为803名。

  二、分配给各地级以上市的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如下:

  广州市73名,深圳市47名,珠海市20名,汕头市36名,佛山市35名,韶关市25名,河源市21名,梅州市33名,惠州市26名,汕尾市20名,东莞市28名,中山市20名,江门市31名,阳江市20名,湛江市45名,茂名市39名,肇庆市28名,清远市26名,潮州市19名,揭阳市38名,云浮市21名。

  人口特少的县(市、区),代表名额不得少于1名。

  三、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驻粤部队的名额为34名。

  四、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由省直接分配给有关单位进行选举的名额为118名。

  五、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为14名。人口特少的聚居少数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六、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归侨侨眷代表的名额为41名。

  七、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届。

  八、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九、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2月10日以前选出。


附件:
相关稿件:

广东人大
微信公众号

南方+客户端
“广东人大发布”
南方号

粤当家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