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环保咨询专家的公告
为继续拓展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人大工作途径,有效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大相关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保咨询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守规矩,信念坚定,德才兼备,清正廉洁,依法办事,责任感强;
(二)具有丰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
(三)具有专门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能力,主要从事环境规划与评估、环境污染防治(包括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海洋等)、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实务工作;
(四)热心参与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各项活动;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环保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环保咨询专家主要是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其主要任务是:
(一)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及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等提供分析咨询意见;
(二)应邀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境资源委)开展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情况调研,并就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提供咨询意见;
(三)受省人大常委会或环境资源委的委托,对我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
(四)应邀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和环境资源委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审议或审查提供咨询意见;
(五)参与培训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人员;
(六)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填写《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环保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4月25日前(邮寄件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交至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办公室,并同时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zwb@gdrd.cn。
(二)提出新聘任人选。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5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聘请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从合格人选中确定新聘任人选建议名单。
(三)审定和颁发聘书。5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聘请工作领导小组将环保咨询专家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聘任名单。5月下旬,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由省人大常委会对受聘者颁发聘书。会后,常委会办公厅在媒体上公布聘请结果,并致函环保咨询专家所在单位。
附件: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钟俊杰;联系电话:020-37866963, 18818855395;传真020-37866957;邮政编码:510080;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