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2017年广东省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关于征集2013年—2017年广东省立法规划
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13年至2017年)立法规划项目的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立足全局,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和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相适应;要从广东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体现地方特色,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在继续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突出社会领域的立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凡是涉及国家专属立法权的事项,不在征集范围之内;提出建议项目,如有条件的,最好提供该项目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项目建议书和法规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
三、提出项目建议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请于该日期前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寄送、传真或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80;传真电话:(020)37866694;电子邮箱:lfgh@gdrd.cn。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