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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9年)

时间:2009-02-17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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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09年2月15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欧广源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是我省发展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适应,紧紧围绕我省科学发展的要求开展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一年来,审议通过和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32件,其中,制定和修订省的法规15件,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较大的市的法规17件,顺利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突出重点,加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立法。制定了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水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我省主要江河流域管理体制和水资源保护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流域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和实现可持续利用。制定了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批、修编修改、实施,促进依法有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修改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生育间隔期,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等问题修改和调整相关规定,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修改了实施价格法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政府的价格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修改了青少年保护条例,完善了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或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公路条例、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等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法规。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完善立法顾问制度,增加立法顾问人数,优化专业构成,把立法顾问作为科学立法的重要支撑力量,扩展立法顾问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以立项论证作为法规起草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法规立项论证制度,规范法规立项论证的程序,规定新制定的和重大修改的法规项目,其主要内容必须进行论证。制定法规清理工作若干规定,把修改、废止法规与制定法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使我省的法规与上位法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符合。一年来共修改地方性法规11项,占审议法规总数的近70%。拓宽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所有法规草案都认真征求省人大代表、省直相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权利义务人的意见,并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全省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在主要媒体上全文刊登,并对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问题作提示说明,引导公众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时,除了在网络和报纸上全文刊登条例草案,还举办了来自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代表、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人士等共200多人参加的立法听证会,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严肃性。常委会强化对立法工作的主导性,从宏观和大局上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着眼于广东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编制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原则,通过登报、上网、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对各方面提出的206项法规建议项目,组织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论证,并全程向新闻媒体开放。经论证确定立法规划项目84项,重点是有关“三促进一保持”和保障民生的立法项目。这次编制五年规划,是一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成功实践,也是一次生动的、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严格依法行使监督权,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加大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5项执法检查。

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方面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7年省级决算的决议,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针对我省2008年的计划和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发挥好房地产业的拉动作用、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任务、继续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等建议,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及部分目标调整草案的报告,是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常委会在听取报告前,就规划纲要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绿色广东四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重点分析。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家发展目标任务的变化情况,批准了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部分目标调整草案。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提出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化危为机,采取有力措施,把“三促进一保持”落到实处,大力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确保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关系广大农民的健康,群众高度关注。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落实上届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继续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川汶川5.12大地震牵动着广大南粤人民的心。常委会及时调整了2008年的工作计划,召开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力支持省政府集中财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安排,及时审批需要调整的相关预算,要求科学有序推进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充分认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基金2007年决算和2008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常委会检查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督促政府严格执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水安全,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检查了农业法实施情况,重点督促政府解决农业投入、农业支持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义务教育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的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完善自身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常委会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提高司法工作的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组织了对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的专题调研,要求“两院”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推动政府切实帮助解决基层“两院”经费不足和人才缺失的问题。

三、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提高实效,积极发挥代表在推进人大工作和我省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积极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不断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重点抓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先后组织代表就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建立完善防治自然灾害应急机制、物价、能源安全与节约能源、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外来工权益保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扶持中小企业、金融危机下的就业等问题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推动全省中心工作和人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探索建立省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制度,对3件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分别组织20多位省人大代表到省法院旁听庭审,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司法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都分别召开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和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大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代表参加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高度重视并采纳代表的合理意见,更好地发挥代表在常委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财政工作,了解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新一年的预算草案编制工作、重点资金的安排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及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情况,加强了代表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全年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代表热线等,共2800多人次。

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把办理好代表议案作为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6件议案。其中的15件立法议案,已办结4件,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9件,列入立法项目库的2件;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议案,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重视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出嫁女合法权益,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认真审议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和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两个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作出批准如期结案的决议,并就议案办理结束后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再认识、再落实、再分析、再督办”的办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和改进办理程序,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和督办工作,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使代表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抓好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的反馈工作,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06建议,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已反馈意见的有605件,其中表示满意的308件,基本满意的270件。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27件,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62件建议,及时交办、督办。常委会选择关于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补偿标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尽快清理设置不合理公路收费站、淡水河污染整治等5件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重点督办,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淡水河污染整治涉及深圳和惠州两市,常委会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两市的汇报,听取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督促省政府及有关市加强协调,制订方案,落实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关于“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补偿标准”的建议,省政府已决定从今年开始,连续4年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每亩每年增加2元,到2012年达到每亩每年补偿18元的目标。

加强代表培训和代表履职宣传。先后举办了三期省人大代表学习班,共有277名代表参加,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活动的宣传。汶川大地震后,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尽心尽力,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据不完全统计,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捐款筹款合计6亿多元。有的代表还积极开展筹集灾区急需药物、安抚灾区籍员工、设立灾后助学基金等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广东电视台合办的《人大代表》电视专栏播出了3集特别节目,《人民之声》杂志作了“地震无情、南粤有爱”的专题报道,大力宣传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中的感人事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全局、谋划人大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工作有为、法治有力、监督有道、任免有序、队伍有素”。坚持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武装和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和系列法制讲座,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提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去年上半年,开展了“人大如何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关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省委以粤发〔20088号文件转发全省各级贯彻执行。不断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议事规则等各方面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讲真话,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形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良好风气。重视抓好机关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省人大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工作方向,制订整改措施,把活动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与此同时,常委会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工作的部署,总结改革开放30年广东法治建设的经验,推动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体系,举办了首期法治广东论坛、依法治省书法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及时依法任命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顺利完成了政府的换届工作。一年来,共任免省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接受1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加强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去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308件次,其中来信4782件、来访28267526人次,督办重点信访件189件,已办结101件。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31486人次,宣传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密切与市县区人大的联系,抓好省委8号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共同推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发展。举办了中南六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情况和经验,探讨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新举措。

回顾一年来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一是要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法制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的实现、维护和发展。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全局、谋划人大工作发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目标,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推动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更加注重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坚持把创造科学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推进民主法治,是我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和根本保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按照“立法要正、执法要严、司法要公、违法要究、普法要广”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保障、监督制约、依法决策、利益平衡的作用,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改进方法,积极探索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在这里,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立法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需要继续探索,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需要不断深化,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的关键一年,是我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努力增创我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法治新优势。

一、以完善关系我省科学发展的法规为重点,推进立法工作

坚持立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探索完善多元的法规起草模式,创新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抓紧制定关系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同时扎实推进法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使立法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2件,其中继续审议的4件,即人民调解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修订草案;新制定的8件,即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实施计量法办法、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旧货流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改的10件,包括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规。抓紧研究起草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法规,适时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以推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推进监督工作

围绕推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增强人大监督工作推进科学发展的实效。今年监督工作的初步安排:一是围绕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和“三促进一保持”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08年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2008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09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保基金2008年决算和2009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跟踪监督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整改工作情况。三是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围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从决策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以发挥好人大代表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为重点,推进代表工作

继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向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更好地发挥省人大决策支持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为代表提供更广泛的、针对性更强的专题咨询和信息服务。继续扩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中的作用。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围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三促进一保持”决策部署,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研、小组活动、执法检查等工作,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促进政府抓好落实。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答复制度、督办制度、奖惩制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扩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参与,组织代表对一些跨年度办理的事关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有重要影响的代表建议进行跟踪检查督办。拓宽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更好地发挥代表反映民情、表达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加强对代表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大对代表的宣传力度,鼓励代表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以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体察民情,充分了解民意,使省人大的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努力锻造一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共和国六十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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