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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1年)

时间:2011-01-26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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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24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欧广源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我省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开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新局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动摇,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动摇,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审议省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草案22项,通过18项,审查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四个较大市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5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专项工作报告7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5项;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接受1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罢免全国人大代表1名,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推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是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确定的重要工作。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分别开展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和关于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形成两个专题调研报告报省委。同时,调研报告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省政府处理。常委会充分肯定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发展模式、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模式和评价机制,更好整合扶贫资金,加大贫困户危房与泥砖房的改造投入,加大贫困村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促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对于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常委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推进工作的六条举措,建议省政府“下猛药、出重拳”,抓住机遇,借鉴典型,善用资源,进一步明确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近、远期目标要求,完善划分我省区域版块、构建沿海经济带等战略构想,加强欠发达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财税制度、土地管理政策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大产业转移的力度,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的组织措施,努力缩小地区差距,确保我省各个地区的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中央和省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情况报告,要求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科学编制我省“十二五”规划,事关我省全局和长远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认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省政府从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入手,抓住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自主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科学制定指标体系,使编制的规划更加符合我省省情,体现全省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听取和审议2010年我省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进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立法工作
    常委会认真履行地方立法职能,坚持以民生为本、发展为重、质量为上,大力加强和推进立法工作。
    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规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行为和程序,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作了规定,从制度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进一步明确残疾人保障经费投入、康复救助、劳动就业等问题。修订选举实施细则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从制度上推动和保障我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还制定和修改了无线电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和志愿服务条例等。
    注重低碳绿色经济立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修改节约能源条例,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节能管理和激励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制定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促进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优化生态环境。修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监管手段,推进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注重促进自主创新立法,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增强动力。制定专利条例,细化激励专利创造的具体措施,明确促进专利应用的具体做法,规范专利行政保护的办案程序,规定社会化的专利公共服务事项,强化对专利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制定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对实验动物生产与使用的管理、监督、规范以及生物安全与实验动物福利等作了规定。
    注重法规清理工作,确保我省的法规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对本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94部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作出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废止法规11项,修改30项;另有36项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逐年安排修改,2010年已完成8项。
    注重立法前的调研和立法后的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大力加强立法调研,在源头上把好立法质量关。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意见分歧大的立法项目,开展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所有法规项目都采取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吸纳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法规实施的群众基础。积极探索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把法规质量的检验与法规实施情况的检验结合起来,法规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学法、普法与用法结合起来,分析评价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了解法规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三、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突出重点,推动解决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度重视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着力促进低碳绿色发展。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和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大工业污染源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关于省政府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政府继续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水平。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报告,要求政府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加快步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促进我省经济内生发展的重要力量。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帮助解决“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为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促进依法理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省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09年省级决算的决议,要求省政府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财政预算更好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就中央继续代我省发行地方债券,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该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基金2009年度决算和2010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强化对我省社保基金的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完善规划,重点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扩大保障覆盖面,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对常委会关于我省公安消防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快解决消防设施和装备的历史欠账问题,加强和充实消防队伍力量,不断提高消防保障水平。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珠三角河障整治情况的专项报告,进一步推进珠三角地区防洪、水生态环境治理和航运安全。跟踪监督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实施,努力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开展我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政府切实解决我省职业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我省实现从职业教育大省向职业教育强省的跨越。
    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开展关于我省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检察机关明确诉讼监督的责任,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督促和指导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在决策环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制统一。
    四、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
    发挥好代表作用是常委会的重要责任,也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坚实基础。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把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增强实效。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6件议案,其中,已启动立法程序的1件,拟列入立法计划的7件,待条件成熟再立法或修改的6件,建议先行制定政府规章的1件,督促政府办理监督议案1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的议案的报告,并批准结案。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重视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多次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交办会和协调会,形成合力。重视深入实际,就代表建议中带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督办。重视制度建设,督促承办单位建立领导领办制度。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725件建议,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已反馈意见的有722件,表示满意的和基本满意的共687件。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并重新办理和答复。选择关于路桥一卡通电子收费、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维护散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四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进行重点办理和督办,取得明显成效。通过重点督办石马河污染整治的建议,推动加大整治力度,石马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总体有所下降,特别是石马河口水质改善明显,部分河段黑臭现象得以消除,受到人民群众特别是香港全国人大代表的肯定。关于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省财政决定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增加至5000万元,支持合作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 
    精心组织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积极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先后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4803人次。就“十二五”规划编制、“三旧”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进步与创新、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等专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作用,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建议督办等工作。在督办全面推行路桥一卡通电子收费建议的视察调研中,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高速公路交通设施先进与收费模式落后的矛盾引起的高速公路拥堵的问题,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予以实事求是的批评,提出“一个理顺、两个调动、三个提高”的建议,督促政府科学理顺收费管理体制,调动公路业主建设ETC车道和车主使用电子标签的积极性,提高收费服务效率、科技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尽快解决我省高速公路存在的问题。
    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定期给代表寄发文件、政情资料等,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学习选举法修正案,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代表专题研讨班。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学习班,共有189名代表参加培训。
    五、围绕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强化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专题的学习,围绕计划和预算审批监督、国家发展与民生问题等专题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提高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人大各项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更符合省情民情。不断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先后对涉及常委会议事程序、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等129项规章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为117项并汇编成册,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规范开展。坚持完善常委会新闻发布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人民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议事责任。注重工作机制创新。拓展监督工作领域,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连同审议意见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建立试行常委会会议文件电子化系统,提高会议效率和审议水平。重视加强机关建设。认真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机关全体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捐款共378万元。组织开展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处室座谈交流执行力建设情况,举办机关读书学习座谈会、理想信念专题辅导报告会、青年“五四”歌咏会等,强化机关干部爱岗敬业观念和做好人大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与此同时,按照省委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加强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781件次,督办重点信访件163件,已办结141件。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中心工作,多层次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协助做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外宾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30批294人次,增进了解和友谊,推动了对外务实合作。办好《人民之声》杂志和《人大代表》电视专题栏目,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风采。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法定程序全力推动事关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汲取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激发人大工作的蓬勃生机;必须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努力建设有为人大、活力人大。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支持和“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依法行使职权,为我省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注重质量,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要更加注重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立法,更加注重加强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立法,更加注重加强推动低碳绿色经济发展的立法。继续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计划继续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新制定和修改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扶贫开发条例、住房保障条例、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抓好法定的计划、预决算和社保基金运行等项目的监督。二是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落实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工作。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工作情况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中期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三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落实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决议情况的报告,检查我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四是加强对司法和普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省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加强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有效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服务水平,增强活动的实效。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坚持主要领导带头领办制度,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估机制。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关系科学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跨年度跟踪督办,确保建议所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继续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向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组织学习新修改的代表法,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四、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水平。密切联系群众,重视调查研究,增强常委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健全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审议意见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今年,我省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常委会要认真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密切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指导,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位代表,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推进我省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强大力量。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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