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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2年)

时间:2012-01-15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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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欧广源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和目标要求,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法制保障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紧制定和修改我省科学发展急需的法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年来,审议通过省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2项,审查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四个较大市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0项。

  注重经济领域立法,促进转型升级。抓好保障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区域性立法,制定《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突出规划纲要的指导地位和刚性作用,鼓励探索,先行先试,建立组织协调、争议处理、信息共享、法制协调、评估考核等机制,抓住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抓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领域的立法,制定《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着力消除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建立和完善研究开发与成果创造、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型人才建设与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机制,更好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这部法规凝聚了我省改革开放以来自主创新的经验成果,是国内第一部规范促进自主创新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制定《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对新建建筑实行全程节能监管的制度,明确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建筑节能效能。制定《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订《广东省测绘条例》,进一步规范相关事项的管理。审查批准了《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汕头市港口条例》等法规。

  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让城乡广大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常委会制定《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规范扶贫开发措施,明确扶贫资金来源,建立脱贫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修订《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扩大参保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工伤康复及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修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范道路通行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监督,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代表履职程序,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审查批准了《广州市募捐条例》、《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等法规。

  注重文化领域立法,促进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是建设文化强省的基本要求。常委会制定的《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法规明确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拓宽服务渠道,规范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范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明确其权利义务,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保护措施,更好地保护我省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完善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做好先行性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实施性立法,把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放在重要位置,补充、细化上位法的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加强对本省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召开会议,制订文件,加强培训,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范围、标准、方式和时间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和支持市、县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大法规调研力度,改进法规征求意见的方式,着重在法规重点内容上有所侧重地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公众的意见,增强法规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我省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更有尊严。一年来,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4项、专项工作报告9项,开展专题询问     1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1项。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2010年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督,大力推动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双到”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题视察,形成专题视察报告报省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的视察报告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常委会充分肯定“双到”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求省政府进一步抓好思想认识、制度设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班子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快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整体搬迁工程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以产业化扶贫和智力扶贫为重要内容,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取得真实效。为推进《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的实施,促进我省低碳绿色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决议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继续加大对珠三角地区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的防治力度,深化区域环保合作,切实防止在实施“双转移”过程中将污染源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

  推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多管齐下,加大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保障,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和流通,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开展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的首次尝试,也是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探索。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全体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就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用档案建设、农产品源头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小作坊监管以及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打击整治等6个方面的问题,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询问。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现场直播和各类媒体的充分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反响,取得较好效果。针对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垃圾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常委会开展对我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做好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垃圾管理和处理工作,将垃圾处理服务向农村延伸,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基金2010年度决算和2011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开展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中期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在改制中衍生的新问题,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华侨农场与当地实现同地同城同步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了我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

  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0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作出批准2010年省级决算的决议,要求省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化财政改革,改进预算管理,确保稳增长、控通胀、促转型、惠民生。针对财政体制调整后省级财政新增了财力,以及国务院批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实际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该调整方案,要求省政府将调整体制后新增的省级财力主要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增强欠发达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明确要求从严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稳定物价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推进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商店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物价调控机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推进司法公正和法制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促进依法履职、勤政廉政。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政府组织实施好“六五”普法工作,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做好代表工作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代表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的水平。

  着力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效果。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2件议案,已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的5件,待国家法律修改后再作研究的1件,待条件成熟时再列入立法规划的5件,建议先由省政府制定规章的1件。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689件建议,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已反馈意见的有662件,表示满意的和基本满意的共651件,占98.3%,比201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抓好议案决议的督办落实,听取和审议批准了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情况的报告。上述两项工作历经八至九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效果,全省农机总动力从2003年的1740万千瓦增加到2010年的2345万千瓦,增长了34.8%,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至2010年,全省新农合参合率达98.3%,乡镇、行政村覆盖率均达100%,大大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督办力度,促进代表议案建议从“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有益之策、有益之法”,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创新工作机制,健全领导领办制度,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组织代表对本届以来历次大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发展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三个专题共101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推动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更好地解决建议所反映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4件建议合并为关于加快残疾人基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江海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尽快出台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3项建议,交由省政府重点办理。成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沟通,先后赴全省各地深入实地调研视察,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省政府制定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计划,颁布实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出台总投资90多亿元的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方案,部分工程已经开工。加强对往年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交通一体化、路桥收费一卡通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等重点建议的办理,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尊重代表意向,精心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全年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2944人次。围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城乡文化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水污染综合防治、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房建设等专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调研。继续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和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在会议期间召开代表座谈会,发挥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代表活动领域,组织部分代表参加省委及省有关部门举办的征求意见会、座谈会和考核评比等活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为我省科学发展献计献策。

  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定期寄送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每次常委会会议、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之前,为代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发挥互联网作用,通过代表专网平台及时发送材料,收集、反馈代表的意见,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培训学习。围绕新修订的代表法、“十二五”规划等内容,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共195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

  四、加强组织指导,依法推动我省市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市县镇三级人大从去年7月开始陆续进行换届选举。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和我省的实施细则,先后作出《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我省个别市县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和《关于市县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常委会党组提出《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市县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省委转发各地贯彻执行。常委会牵头成立了全省市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举办市县人大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加强检查指导,认真研究、依法处理出现的问题。我省市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以建设有为人大、活力人大为目标,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建设与管理”等专题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汇编印发《广东省人大机关工作手册》,组织学习,抓好落实。改造常委会会议电子化系统,推进常委会会议文件“无纸化”。常委会机关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主题,举办文艺晚会和书画摄影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新老党员座谈会,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讲党性、强责任、促落实”等活动,举办“十二五”规划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效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努力创建和谐机关、活力机关。

  与此同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履职相统一的原则,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接受辞去省政府领导职务1人,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人。积极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的协调和督办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621件次,督办重点信访案件126件,办结89件。按照中央总体外交部署和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全年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36批243人次;接待香港、澳门学生代表团2批68人次。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办好《人民之声》杂志、广东人大网站和《人大代表》电视专题栏目,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凝聚着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心血和辛劳,也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有的法规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有待进一步改善。我们要更加认真地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努力完成本届常委会任期内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要围绕中心,紧扣主题,力求在促进转型升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有新举措、新突破。要通过立法,加快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完善和创新市场监管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加强对具有岭南特色的古建筑、古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的立法,研究探索保障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立法。突出完善法规实施的程序性规定,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继续有步骤地清理本省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完善方式,加大力度,增强实效,推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的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拟安排的监督工作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继续抓好计划、预决算和社保基金运行等法定项目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二是加强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我省境内所有路桥收费全面推行一卡通电子收费情况、贯彻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情况的报告。继续加强对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检查监督。检查禁毒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三是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情况的报告。

  三、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组织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发挥省人大决策支持库、代表专网的作用,为代表提供更广泛、更个性化的服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继续加强代表专题培训,做好新当选代表的初任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学习会和专题讲座,继续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继续推进常委会制度建设,严格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维护民利。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推进我省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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