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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

时间:2018-09-13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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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我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的要求,根据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围绕我省中心工作,结合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任务,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如下:

  一、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切实开展好“双联系”工作。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协助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确定直接联系的基层省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拓展联系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代表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2.健全代表反映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改进“一键通”平台运行机制,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及反馈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方面的作用,尽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3.建设一批代表联络站(室)示范点。规范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拟每个县(市、区)选择1至2个代表联络站(室)作为示范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使代表联络站(室)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二、建立代表主题活动制度

  4.设立“代表活动日”。通过确定一个固定日期作为每年的“代表活动日”,明确活动主题,各级人大联动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走访、直接联系选民等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三、加强代表履职学习

  5.切实抓好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学习。举办4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每期150人。组织省人大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报告及提出议案建议等基础履职知识和履职技能,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运用在线交流平台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同步参加履职学习,共享学习资源,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6.有序开展代表专题履职学习。分批有序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各项专题履职学习,今年拟组织农村农业方面的代表开展农村农业专题的履职学习。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专题履职学习。

  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7.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将立法工作计划印发代表,邀请代表参与立法,坚持每个法规草案都征求代表的意见。根据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结合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内容,邀请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评估等活动,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

  8.邀请代表参与监督工作。拓展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途径,根据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项目,邀请代表参加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会、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计划预算、保障民生、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正司法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9.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结合代表职业特点和提出议案建议情况,邀请代表现场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对有关议题的审议意见。根据需要,组织代表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需要,邀请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五、组织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

  10.组建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根据代表法规定,及时组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小组。指导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方式,做好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增强活动实效。支持代表小组就近就地依托代表联络站(室)开展相关活动,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等履职行为有机结合。

  11.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围绕国家和全省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委托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代表出席人大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12.组织代表开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根据省人大代表要求,聚焦社会关切,精选约见专题,周密协调安排代表约见相关省直机关负责人,加强跟踪督促,不断总结提高,切实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13.邀请代表参加有关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有关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制度。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邀请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荐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14.完善代表议案审议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审议工作机制,将审议代表议案与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草案结合起来,提高代表议案审议质量。加强与提出议案代表沟通,利用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草案的作用。

  15.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紧扣中心,围绕大局,征集编发代表议案建议选题参考,协助代表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接并选准选好议案建议题目。加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撰写要领和技巧能力的培训。发挥专门委员会和选举单位代表联络机构的作用,推动各代表小组或专业小组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进社区等活动,帮助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议案建议。

  16.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制度和机制。坚持完善领导领办建议制度,继续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并不断扩大领导领办建议的覆盖面。继续选择若干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交由“一府两院”重点办理并进行重点督办。加大对代表连续多年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抓好建议答复后相关措施的跟踪落实。优化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健全办理工作全流程、动态化电子台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协助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代表建议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做好修改代表建议办理规定的准备工作。

  七、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17.认真做好代表出席大会服务工作。协助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全国和省人代会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将各项工作报告会前征求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认真研读提请大会通过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核实代表出席人数及职务变动情况,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周到的服务。

  18.切实做好代表与“一府两院”联系的服务保障工作。有序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安排的调研、座谈等活动,推动国家机关通过情况通报、寄送公报资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形式,增进代表对政情的了解。协助、支持代表在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的同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释放正能量。

  19.做好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工作。向代表印发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让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工作安排。定期为代表提供各种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主要工作情况。发挥在线交流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省人大决策支持库、微信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网络的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智能便捷的工作平台和信息服务。

  20.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会同有关单位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如出席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参加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人民群众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21.探索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支持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活动的监督,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建立不认真执行职务代表的退出机制。加强代表作风建设,积极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代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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