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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年)

时间:2022-01-24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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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1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玉妹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党走过百年辉煌历史、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在新征程上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部署推进,召开本届第二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证、注入强大动能。一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聚焦落实“1+1+9”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审议法规、决定29件,通过20件,作出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2件;听取审议24个报告,检查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1人次,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召开42次常委会党组会议72个议题传达学习,举行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10期人大系统培训班,连续第4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开展20多项调研,推进8个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通过学习调研,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反对、抵制和防止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思潮的侵蚀影响;深入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自觉用这一科学理论阐释的基本原理和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88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按照严格、及时、全面的要求向省委请示报告81件次。制定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从立法计划的制定到立法中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加开6次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人事安排。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人大中的各级党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全力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工作部署。

  三、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尽责

  全力支持“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及时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关于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为横琴合作区管理机构的组建、运行以及制度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进横琴合作区条例立法,支持深圳制定或修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外商投资条例。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开展大湾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情况专题调研,推动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检查专利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推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在近年作出决定、开展专题询问基础上,跟踪监督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制定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修改市场监管条例,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出台前的报告,推动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连续4年开展监督,推动切实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决算报告,推广应用预算联网监督3.0系统,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第三方评价,本届以来提前介入11项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监督,提升全口径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听取审议扩大内需市场情况报告,检查我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执行情况。

  巩固深化三大攻坚战成果。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预决算审查及预算执行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本届以来全面完成水、大气、土壤、固废和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修法工作,每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去年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和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人民健康,稳步推进公共卫生立法修法专项计划,制定中医药条例,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第2年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公共卫生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去年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解读宣讲,发出公开信倡议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平安建设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检查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听取审议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围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适应新时代文明新风尚,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检查制止餐饮浪费决定执行情况。指导汕头、潮州、揭阳开展跨区域潮剧保护协同立法。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修改备案审查条例,健全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12件。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捍卫宪法。

  四、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推动解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突出问题。邀请1125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协调安排626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视察、调研等活动。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继续联动组织五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2018年以来,年均9万名代表参加主题活动,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万多件,当月解决问题率达60%以上。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全年省、市、县、镇四级人大共组织34万多人次代表开展接待群众、视察、调研等活动。发挥代表联络站“民意窗”“连心桥”作用,建成1607个镇(街)代表中心联络站、10602个村(居)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万多个。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3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的内容、办理质量显著提升。重点督办加快推进我省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化升级、补齐粤东西北自然灾害基础监测能力短板、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等3件建议,推动解决代表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做好议案建议及其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354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推动各市代表履职登记和档案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坚持强基层固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以来,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接续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连续4年争取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予以经费支持,开展调研、出台指导文件加强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更为健全,县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达到16名以上,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立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大街道工委均配备专职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履职行权更加规范,县级人大普遍制定议事规则,全部建成电子表决系统,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闭会期间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90%县乡人大开展工作评议,16个地级以上市、117个县、983个乡镇以票决助推民生实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万多个,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召开会议推广经验,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

  同时,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带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修订常委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小切口”等立法形式还需进一步探索;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中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国家机关联系代表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准确把握新的赶考之路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和“1+1+9”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履职行权,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强化历史担当,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熟练把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中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金钥匙”。抓好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逐项对接分解贯彻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以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党的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省委工作安排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三、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结合广东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人大工作作出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到我省人大各项工作中,在落实落细上聚焦用力。

  (一)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在党的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科学决策,加强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完善人大制度安排和工作机制,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

  (二)着力加强宪法实施。贯彻党中央推进合宪性审查部 署,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对全省规范性文件严把备案关、审查关、纠正关。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突出宣传宪法,认真执行“八五”普法决议。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国家宪法日活动。

  (三)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 件。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知识产权、大数据、经济统计等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小切口”立法、区域协同立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立法人才培养。

  (四)着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今年拟安排监督项目31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聚焦助力“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等开展监督。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继续发挥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价等作用,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五)着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继续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有序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发挥好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作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强化新一届代表学习培训。加强和规范各级代表履职活动管理。依法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六)着力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尽责,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深化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清楚,把广东人大故事讲好。

  各位代表!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新使命激发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时代,为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完成主要工作项目表

 

  附件

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完成主要工作项目表

  立法工作项目(共79件)

  制定、修改的法规、决定项目(20件)

  1、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新制定)

  2、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新制定)

  3、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新制定)

  4、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新制定)

  5、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新制定)

  6、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新制定)

  7、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制定)

  8、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新制定)

  9、广东省中医药条例(新制定)

  10、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新制定)

  11、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新制定)

  12、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新制定)

  1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新制定)

  1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新制定)

  15、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规定》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新制定)

  16、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新制定)

  17、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

  18、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

  19、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修改)

  20、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

  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决定项目(59件)

  1、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2、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

  3、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

  4、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

  5、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

  6、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7、广州市排水条例

  8、广州市平安建设条例

  9、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

  10、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11、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12、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订)

  1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

  1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

  15、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16、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

  17、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

  18、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排水条例》的决定

  19、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决定

  20、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

  21、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

  22、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

  23、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

  24、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25、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6、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7、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8、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29、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30、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31、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2、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33、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34、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

  35、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

  36、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37、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38、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39、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40、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41、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42、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

  43、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44、茂名市森林防火联防条例

  45、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46、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47、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48、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49、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和促进条例

  50、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

  51、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52、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

  53、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

  54、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

  55、揭阳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56、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57、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58、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59、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监督工作项目(共34个)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个)

  1、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9、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11、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市场的情况报告

  12、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和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7、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7个)

  1、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0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0年省级决算

  4、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省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执法检查(8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

  2、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

  3、检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的执行情况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

  5、检查《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6、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

  7、检查《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

  8、检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

  专题调研(2项)

  1、粤港澳大湾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情况

  2、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共4项)

  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4、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出台前的报告

  代表工作项目(共14项)

  1、部署指导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常委会重点督办3项代表建议,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7家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3、各专门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8项15件代表建议

  4、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

  5、制定《广东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其办理结果公开办法》

  6、开展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

  7、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活动

  8、四级人大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

  9、制作广东省人大优秀案例电子教材示范片《对新时代如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实践探索》

  10、围绕乡村振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海洋新能源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基层卫生医疗建设等,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11、围绕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等,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

  12、围绕“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

  13、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社会建设、提高建议质量等专题学习

  14、组织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组织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共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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