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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6-09-02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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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广东省人大机关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人大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职能是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行使对地方国家机关有关人员的人事任免权。机关下设的12个正厅级机构承担着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提供政务参谋、履职协助、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基础性工作的重任,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包括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村农业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部门预算由办公厅代编。

  第二部分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度总收入20409.08万元,较2014年增加134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委托第三方评估等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2969.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新增人员经费、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增加了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立法项目经费、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等支出。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度总支出17473.34万元,较2014年增加172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委托第三方评估等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49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部分经费支出属于跨年度项目经费支出,不属于当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700.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人大机关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222.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2.83万元,其中:人大事务15544.7万元,包含行政运行6072.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9.54万元,人大会议1,835.60万元,人大立法665.00万元,人大监督1,129.29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20.00万元,代表工作1,429.45万元,人大信访工作70.00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6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1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78.13万元,包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18.7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56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7.83万元,较2014年增加5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了出访团,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减少338.17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87万元,较上年增加77.43万元,主要原因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关系,不断加深和巩固地方议会友好交流合作,为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互利合作,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本着既要坚持厉行节约办外事,又要开展好省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中心工作,结合省人大自身工作需要,本年因临时增加出访任务4批19人(次),因此,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8.1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数12个,因公出国(境)累计49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93万元,较上年增加5.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当选省级领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62.0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省直部门公车改革制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4.03万元,较上年减少32.2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67.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的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主要用于国内各类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8辆(公车改革后),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3辆、一般公务用车4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466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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