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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 广东因气象灾害致死人数去年首次降至个位数

时间:2022-11-30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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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广东全省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由“十二五”期末的0.36%下降至0.19%,每年因气象灾害致死人数从百位数降至十位数,2021年因气象灾害致死人数首次降至个位数。

  21地市均建立灾害情况下“五停”工作机制

  自2015年3月《条例》实施以来,广东持续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成功防御了75次强降水、15次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省的台风、暴雨等重大天气过程。

  近年来,广东稳步提升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广东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全省126个县、区7类气象灾害致灾因子调查数据工作,抓实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等应急响应制度。截至今年5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情况下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五停”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广东全面优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全省基本建成天基、空基、地基和海基一体化的现代气象综合探测系统,综合监测站网密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暴雨、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命中率90%以上,提前量分别达60分钟、40分钟以上。

  此外,广东积极拓展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多渠道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并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如:组织开展了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惠州大亚湾PTA项目、佛山新机场等重大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为企业提出规避灾害风险措施和建议等。

  示范开展智慧型行业气象服务

  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检查组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在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方面,执法检查组建议广东省抓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补齐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自然灾害基础监测能力短板”“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任务,补齐农村地区和海洋气象短板,提升气象精密监测能力。

  在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方面,建议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修订防御标准,加强对已有道路交通、水利、供水、排水、电网、燃气、通信、港口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安全排查。

  在进一步强化气象服务能力方面,建议针对农业、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旅游等重点行业,示范开展个性化、订单式、互动式、全链条的智慧型行业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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