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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地以立法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垃圾分类,“跑步”立法 文明养犬,创新管理

时间:2020-01-1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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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怎么分类、如何回收?遛狗不拴绳伤人怎么办?……去年以来,这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成为群众口中的高频话题。为此,广东各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纷纷出台法律法规为民解忧。根据统计,目前全省有14个市完成或启动了垃圾分类立法,对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等作出规定;许多地市也加快文明养犬立法步伐,一批地方性法规呼之欲出,部分犬类限养、禁养以及遛狗须拴绳等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各地垃圾处理立法加速
  过去一年来,“垃圾分类”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热词。广东许多地市加快立法进程,“跑步”进入强制生活垃圾分类时代。
  目前,《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已推行4年,这些年全省各地陆续出台法规政策,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据统计,目前全省有5个市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另有9个市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纳入了立法规划。其中,《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去年,广州等地大力推行“楼道撤桶”。如今,在广州的居民小区等场所,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种垃圾桶成为一道风景。在分类标准上,广州与深圳一致,并且都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记者注意到,广州、深圳的法规都专门对厨余垃圾投放作出规定。其中,广州明确要求“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深圳则采取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如厨余垃圾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将袋拆下后另行投放。“纯净的厨余垃圾更有利于进行资源化利用。”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省环卫协会会长陈善坤说。
  年花年桔是广东过年的一大特色,但废弃年花年桔如何处理?目前广州仅要求定时定点投放;而深圳除此之外,还要求没有移植价值或者无法移植的,应将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作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
  垃圾分好类了,如何避免混装运输?又怎样防止垃圾混投?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对行政管理部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垃圾收运单位作出了具体处罚规定,并且未来对混收整改不力的将采取拒收拒运;在广州、深圳,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最高罚款二百元。
  “不能随时扔,很不习惯!”垃圾强制分类后,不少市民对定时定点投放不适应。为方便居民合理安排时间投放垃圾,深圳把法规条文精细化,规定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认为,投放时间如何设置等问题,还需要管理者和参与者共同参与、不断磨合。
  推行垃圾强制分类,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普及。而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大多数市民支持垃圾分类,有83.2%的受访群众知道《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出台,但仅有21.7%受访群众表示已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我省中端垃圾分类运输亟待加强,部分地市处理设施建设也需要加快步伐。”省人大环资委主任苏一凡表示,未来将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新问题的需要。
  各市加快养犬管理立法
  近年来恶犬伤人、养犬纠纷常有发生,养犬管理已成为颇受关注的民生议题。
  虽然早在1992年,我省就出台了《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法规,但是近年来出现的养犬导致的一系列新问题,提醒各地要加快相关法规的修订和制订工作。
  去年,省人大代表白云龙等提交了一份《关于文明养犬,遛犬要拴绳牵引的建议》,直指不文明养犬行为。省公安厅在对建议答复中表示,接下来各地会相继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养犬行为,遛狗拴绳牵引将在更多地市落地落实。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爱国卫生条例,明确将制定养犬管理条例下放给各地市,推动各市掀起制定养犬管理专门法规的高潮。
  比如在江门,养犬管理条例去年便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近几年开展的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活动中,《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呼声最高。”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解释说。与此同时,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加快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制订工作,目前修订后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公布,佛山的相关条例也已获表决通过。
  各地在推进文明养犬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问需于民。去年,佛山、江门等市在制订养犬管理条例期间,分别召开立法听证会。针对一些关注度高的现实问题,居民、养犬人士、社区工作者、人大代表等在听证会上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对一些焦点问题展开讨论,不仅可以回应群众关切,更有助于达成共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如何更好规范养犬人行为?是否收取养犬管理费?养犬数量和品种是否要加以限制?……针对这些共性问题,各地法规都作出相关规定。其中,广州拟出台的条例规定,未牵犬绳犬只伤人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深圳、佛山明确规定不再收取管理费,但如未按规定登记,则要罚款;佛山对养犬数量加以限制,居民每户限养一只普通犬,之前已饲养的,不得超过三只;多个市明确禁养烈性犬。
  记者浏览各地法规时发现,部分市还进行了创新探索。如《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出,建立养犬管理积分制度,增加犬主自律意识;“植入芯片防犬只走失、遗弃”等条款或将写入江门市的养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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