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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9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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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楚平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广东视察,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为广东改革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全省上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质量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团结奋斗,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我们满怀豪情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审议通过法规、决定105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22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97件;听取审议101个报告,检查4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6次专题询问、15项专题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0人次;接待外国议会团组67批660人次,其中国家级议长12批170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783件次,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始终坚持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主题、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主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第一课程,召开168次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436个议题,举行5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32期广东人大学堂、53期人大系统培训班进行反复学、深入学、系统学,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自觉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给的世界观方法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连续5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省委两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10余件,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都对人大工作作部署,多次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人大依法履职行权提供强有力政治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是最高政治原则。我们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人大落实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办理政治要件284项,向省委请示报告357件次,加开18次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和人事安排,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履职尽责。紧扣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围绕大湾区建设中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升大湾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开展专题调研,检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强化重大国家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紧扣打造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协助省委出台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等改革文件。每年开展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其整改监督,连续4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并开展第三方评价,连续2年监督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并率先开展专题询问,制定或修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作出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接续开展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全力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立法促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发展,听取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的报告,组织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西翼产业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广州、佛山两市签订加强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并开展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支持指导汕头、潮州、揭阳开展潮剧保护协同立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率先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报告制度,持续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率先探索建立“1+4+N”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连续5年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切实管好人民“钱袋子”和共同财富。紧扣增进民生福祉,以广东立法史上最快速度作出关于依法防控新冠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率先修订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制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计划,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3年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力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屏障”;制定或修改社会信用条例、养老服务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听取审议保居民就业情况、民办教育工作情况、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慈善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等,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紧扣绿色发展,全面完成水、大气、土壤、固废等主要污染防治法规的立法修法,主动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监督,努力推动实现我省环境保护目标;安排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等8项治水监督项目,作出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开展专题询问,完善联动监督机制,持续推动我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展10项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扣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保障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率先实施平安建设条例,连续2年开展禁毒工作监督,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省两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情况、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开展民法典实施监督和宣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开展我省涉及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民法典、计划生育和行政处罚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依法对省的相关法规修改62项、废止19项;率先制定省备案审查条例、建设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依法指导选举产生12万多名县乡人大代表。连续5年统一部署,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成为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修订建议办理规定,健全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常委会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三结合”督办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围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组织88名省人大代表、安排11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3178人次参加专题调研、2508人次参加集中视察,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举办16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各级人大代表2186人次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动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市人大分别设立21个、587个立法联系点,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出台指导文件,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推动全省建成12836个代表联络站和723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4.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2万多个。

  ——始终坚持强基层固基础,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把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先后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争取省财政连续5年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每年予以30万元的经费支持,补助金额近15亿元。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更为健全,履职行权更加规范,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2022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各项任务,为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聚焦创新发展,率先出台地理标志条例、版权条例,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统计条例等,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开放发展,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聚焦协调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细化落实配套措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共享发展,在全国首创“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由省人大常委会与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推进粤菜发展促进立法;制定或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消防法实施办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绿色发展,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着力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工作和发挥华侨华人重要作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各有关单位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进一步加强大湾区法律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出台前的报告、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作情况、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我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先后3次审查批准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听取审议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省率先实现存量隐性债务全部化解。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检查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残疾儿童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持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和我省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绿色低碳发展。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法律援助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着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代表主题活动,12万多名五级代表参加活动,推动解决一批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制定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指引,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6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重点督办“进一步优化广深口岸营商环境,赋能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等3项建议。召开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交流会,在调研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意见、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办法,打通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四个机关”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力配合省委巡视机关工作并抓好巡视整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项目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强化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加强和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率先建立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继续争取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以“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为主题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征集,全覆盖培训全省镇(街)人大负责同志,促进交流借鉴,密切工作协同,增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云外事”“云交往”,加强域外法治研究,编印51期《外事工作简报》,为常委会有关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力支持和各级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时代新征程,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对照省委工作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和协同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还需拓展;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需要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的支持;自身建设还需久久为功。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本次会议将选举产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正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广东奋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重要时期。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充分认识广东所肩负的走在前列、支撑带动和窗口示范使命任务,充分认识广东奋进新征程所具备的良好态势、独特优势和强大精神力量,充分认识广东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紧扣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展现人大作为,奋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广东人大贡献。

  一、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实现新进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和贯穿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题主线,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内涵、扛起责任担当上下功夫,切实用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领发展。深刻认识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四个机关”,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12个方面战略部署,每一方面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有的由人大直接承担,有的需要通过人大行使职权等来推动和保障,特别是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战略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要深入理解把握、对标对表,更加自觉地扛起历史责任,深入分析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法治需求,深化对省情市情县情的认识,深刻把握广东在全国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立足新的历史条件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对接分解贯彻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自身建设中去,在工作落实上聚焦用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二是在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上取得新成效。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广东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总抓手,自觉把人大强化法制供给、监督推动、决定支撑等方面法定职责摆进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九个高水平谋划推进”的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见效。围绕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聚焦聚力统筹推进“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加强立法调研,把实践确有需要、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立法规划、计划,及时对接、跟进党中央及省委出台的新举措、新要求,结合人大实际安排工作项目,努力促进规划实施、项目落地、三地协同发展,以法治服务、保障、推动战略叠加“化学反应”“乘数效应”的释放。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聚焦聚力支持用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等平台、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更好发挥3个自贸片区作用等开展工作,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和外资稳存量扩增量,使立法决策更好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监督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改革开放任务。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聚力突出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以及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紧扣发展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打造新的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引领产业集聚区、支撑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谋划、储备、推进百亿元级、百亿美元级项目,壮大行业领军企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制造业当家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加强对有效扩大消费和投资,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资金保障、实施推进等工作的监督,发挥在粤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推动我省重大投资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助力制造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围绕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聚焦聚力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积极通过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推动政府优化教育供给,加强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切实把现代化建设的地基打得更稳更牢。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聚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谋划促进强县促镇带村、城乡融合发展、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项目,特别是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和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助力政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拆、治、兴”并举,做好产能安置、产业承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乡面貌改善提升。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聚焦聚力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修法,加大对植树造林和优化林分优美林相、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双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政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广东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围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聚焦聚力推动文化强省“六大工程”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全过程,转化为法规的精神、宗旨和原则,确保各项立法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全民健身等工作的监督,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绽放岭南文化新光彩,推动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文化融入生活日常。围绕民生工作,聚焦聚力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儿、交通、食安、消保、平安等“民生十大工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依法履职尽责,推动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围绕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聚焦聚力加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等,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助力广东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是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开创新局面。坚持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审议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作出决议决定等,都坚持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坚持每年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落实好“双联系”、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工作指引、代表建议办理评估激励等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持续推进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推动代表“好声音”落地见效。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代表培训,优化升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好用好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指导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开展活动、更好发挥作用,切实搭起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直通车”;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络站活动方式、时间安排、推动解决群众反映诉求的工作机制,把代表联络站打造成群众身边的“民意窗”“连心桥”“宣传站”“大课堂”“监督岗”。

  四是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上达到新水平。围绕党的二十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继承和发扬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勇于变革、敢于创新,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梳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立法需求,坚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问题、立法质量优先、“在精不在多”等,研究制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立法质量的具体措施,编制实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和“小切口”“小快灵”、区域协同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加强联动监督,选择涉及面广、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之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之间联动开展监督,对症下药、一督到底,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要发挥人大外事资源优势,助推新时代我省外事工作,加强推动我省制度型开放、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研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和“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全面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数字人大”建设为抓手,打造一体化、安全可控的“数字人大”基础平台、应用平台和融媒体中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数据支持,完善工作流程,带动工作机制优化升级,促进人大工作提能增效。

  二、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列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代表履职培训、机关干部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坚定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和指引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强化高质量发展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21件。聚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法治保障,制定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聚焦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条例;聚焦绿美广东建设,制定或修改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聚焦防风险保安全,制定或修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或修改家政服务条例、农村供水条例、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聚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或修改政务服务条例、地方立法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实施工会法办法。同时,聚焦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谋划推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家庭教育、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民义务植树、节约能源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聚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优化升级,研究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条例立法,继续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拟安排监督项目27个。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推进绿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认真开展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其整改情况监督等法定项目,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检查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促进我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我省2022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在制造业当家中的作用;听取审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实施情况,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听取审议2022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研究处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森林法和我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绿美广东建设;检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听取审议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消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就业促进工作专题调研,促进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相统一,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抓重点、议大事,完善调研论证、沟通协调等机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今年拟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的报告。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人事任免办法,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民公仆观念。

  (五)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推动绿美广东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把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擦得更亮。加强代表提出建议与部门办理建议的工作对接,发挥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高质量做好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常委会重点督办、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工作,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多措并举推动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扎实做好“双联系”,深化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有序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围绕推动“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精神文明建设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精心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意见,推动联络站代表活动提质增效、更好发挥作用。加强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用好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探索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推动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六)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实施“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业务骨干,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推进人大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具体抓好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以真抓创真绩,以实干求实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镇人大的联系,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机制,出台意见推动全省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项经费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真正发挥作用,持续巩固深化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果。加快“数字人大”规划、立项、招标、建设步伐,带动市县人大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征程号角吹响,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积极履职、担当尽责,为推动我省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谱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南粤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完成主要工作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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