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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01-16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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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楚平主任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和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效,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认为,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监督工作质效、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为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今后五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行使职权,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实现新进展,在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上取得新成效,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开创新局面,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上达到新水平。

  会议强调,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及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高质量发展法规制度供给,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为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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