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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1-14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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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辉球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处理设施》的建议收悉。您反映的农村集中供水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措施中肯、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关心关怀,与省委省政府正在部署开展的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也非常吻合。我厅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厅“一把手”领办建议。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立新同志亲自研究工作方案,分管厅领导具体抓落实。受疫情影响,经与您商量后,王立新厅长以视频方式与您及其它联名附议代表深入沟通交流,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下一步办理要求,会前我厅委托河源市水务局开展了现场调研。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已取得明显成效,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工作,通过多年努力,基本建成了农村饮水骨干工程。截至 2020 年底,全省 20390个行政村已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14.23 万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 92.7%,较 2019 年提高 17.9%。按国家现行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全省 6870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全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也同样影响农村供水问题,珠三角核心区 6 个地市已基本实现规模化和城乡一体化供水,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仍有 525 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同时,已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存在供水规模小、建设标准低、水质消毒和净化等供水设施配套不齐全、水源保护和工程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与群众用上“方便水、放心水”的热切期盼仍有不小差距,需要加快解决。

  二、省委省政府已做出决策部署,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为彻底解决我省 525 万农村人口尚未实现集中供水的问题,李希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做出工作部署,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全省 2021 年底前基本完成剩余 525 万农村人口集中供水任务,比原定的 2025年底提前了 4 年。省政府要求 2021 年底全省农村人口自来水普- 3 -及率达到 99%以上,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全省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加快推动农村集中供水工作。截至 2021年 6 月 15 日,全省累计新增 94.5 万农村集中供水人口,占总任务 525 万人的 18%,共落实资金 39.5 亿元,占计划总投资 112.5亿元的 35.1%。主要做法包括:(一)高位推动,形成合力。省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将农村集中供水列为乡村振兴考核内容,由省政府重点督办。全省 13 个有攻坚任务的地市中,除任务较轻(剩余 1.5 万人未覆盖)的潮州市外,其余 12 个地市均成立了党政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市级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目前,65 个需要解决农村集中供水的县(市、区)中,有 3 个县区(肇庆市鼎湖区、阳江市高新区及揭阳市惠来县)已完成全覆盖任务。其余 62 个县(市、区)已组织编制方案,有54 个县(市、区)完成县级实施方案上报,其中 32 个县(市、区)已获批复。(二)加强指导,分片包干。省水利厅成立了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7 位厅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了《广东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督导办法》(试行),组成 8 个厅领导牵头的督导组,召开督导动员会,对 8 个任务较重的地市进行分片包干督导。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省水利厅已定期编发工作简- 4 -报(每月 2 期),及时通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任务进展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提供信息服务与支撑。(三)政企合作,加快进度。省水利厅分别与粤海集团、深圳水务集团、中国中铁集团、广州水投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引导其充分发挥国企公益属性,积极参与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目前,深圳水务集团已与河源市进行了全面对接,计划将城镇供水与农村供水一起打包实施,建立统建统管机制。粤海集团创新合作模式,提出了“变融资为直接融设备” 的思路。中国中铁集团制定了有关方案,拟通过政府支持,采取PPP、EPC+O、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等模式,通过对地方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流域治理等业务一体捆绑打包建设的方式,深度参与到我省农村偏远供水末梢等建设管理领域。目前,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湛江市雷州市,云浮市云安区等已经成功实现与粤海集团等企业合作,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四)全面动员,积极筹资。相关地市从整合涉农资金、申报政府专项债、使用帮镇扶村专项资金、统筹土地出让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面着手,全力保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茂名化州市社会各界对农村集中供水项目反响热烈,企业家、机关公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款,落实的捐款资金共计 1.8亿元。各市通过卫健水质宣传、县镇现场宣传、村民小组入户宣- 5 -传相结合,利用宣传手册、微信小程序、小喇叭等形式,加强饮水安全教育力度,努力转变村民用水观念。

  三、加快农村供水改革,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近期,省水利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正在修改完善《广东省农村供水改革实施方案》,争取尽快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加快实施农村供水改革,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根据改革方案,我省将着手建立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简称“三同五化”)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通过特许经营,鼓励引导供水企业与有关市县合作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前期政府给予合理补贴、后期实行市场化管理政策,帮助企业良性发展,实现农村安全、优质供水,全面系统解决我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我厅正在开展《广东省农村供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机制,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目前,省水利厅已征求省直单位及有关地市政府意见,并积极申报将其列入省人大“小切口”立法建议项目。接下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使条例早日颁布实施,为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供法治支撑。最后,诚挚感谢您和各位代表对我省农村供水工作以及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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