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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连香

时间:2023-03-1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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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和农业生产的空间载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耕地保护的落实一方面需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用途管控;同时,也需要加大耕地保护的激励补偿,切实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耕地持续稳定利用提供内生动力。“以耕地资源要素为抓手,通过发挥经济发达地区与耕地资源丰富地区资源资金互补优势,构建跨区域耕地保护资源性补偿激励机制,可以实现土地资源要素的高效利用和保护统筹,助推区域协调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惠州研发中心副主任喻连香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惠州研发中心副主任喻连香)

  开展建立系统性耕地保护经济激励和补偿机制

  广东光热条件好,耕地质量等别高,粮食生产周期短,对国家粮食安全作用突出,但耕地种粮收益比较低。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省第一产业的人均产值仅为二、三产业的三成,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二、三产业的六成。从事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逐年下降,造成耕地撂荒、“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成为影响耕地保护的主要因素。

  “因此有必要结合经济发展,基于利益调节,对耕地进行经济补偿,切实解决耕地保护深层次矛盾。”喻连香表示,通过经济补偿对耕地保护者进行经济激励,根本目的在于调节耕地不同利用方式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土地利用收益的合理分配,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提高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2021年,珠三角地区GDP总量占全省的八成,地市之间(深圳市与云浮市)最高相差约27倍,县区之间(南山区与南澳县)最高相差约220倍。在用地效率上,珠三角地区单位建设用地GDP为58万元/亩,是粤东西北地区的2.6倍,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和用地效率高的特征明显。

  从耕地资源分布看,据国家“三调”结果显示,广东省耕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大,主要集中在粤西和粤北地区部分地市,湛江、茂名、清远、韶关、江门等5个地市耕地资源占全省耕地的54.1%。耕地最多的湛江市与最少的深圳市之间相差84倍。

  “总体来看,广东省耕地资源富集与资金充裕区域错配特征明显,具备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开展跨区域统筹耕地资源配置补偿的基础和强烈需求。”喻连香说。

  据喻连香介绍,目前广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机制尚不完善。广东省现行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政策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在普适性经济补偿方面,仅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进行经济补偿,且存在省级补偿标准低(30元/亩·年,部分珠三角地区15元/亩·年)、缺少动态调整等问题。

  在跨区域统筹补偿方面,广东省建立了补充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交易机制,有效解决了跨区域的“占补平衡”统筹问题。但在国家“非农化”的“进出平衡”方面,尚缺少区域的统筹调剂及补偿配套政策。另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水库淹没区补充耕地均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对具体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喻连香建议开展建立系统性的耕地保护经济激励和补偿机制工作,形成耕地保护的激励动力,助推区域平衡发展。

  构建耕地保护经济激励和补偿机制,助推区域协调发展

  针对目前存在的耕地保护问题,喻连香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围绕解决现行制度实施难点,推动建立更为全面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修改完善现有制度,扩大补偿对象、制定差异化补偿标准、简化资金使用程序、调整资金使用范围等,提高各方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出台耕地保护跨区域调剂管理办法。研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补偿机制,明确进出平衡区域调剂补偿原则、方式等宏观性要求,鼓励市县开展区域统筹补偿机制探索,包括制定耕地恢复异地代保资金标准、期限、方式及对应的管护要求、指标调剂规则等。

  三是建议构建耕地质量信息库,对重污染耕地形成分类修复与退出清单,建立重污染耕地退出和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当前的重污染耕地问题。重污染耕地分三类处置利用:种植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和用地类型变更建设用地,变更建设收益可用于失地农户补偿,生态保护激励和耕地提质改造,进而补偿粮食产能,达到经济和粮食产能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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