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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须知

时间:2014-03-21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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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推荐

  1.省属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记者站)所属媒体发表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报送。设立人大宣传专题、专栏的省级新闻媒体,可在规定名额外,多推荐两篇作品。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记者站)所属媒体发表的作品,不选送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

  2.各市、县(区)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所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或研究室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报送。各市推荐作品时,可以在本地区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也可以组成评委会评选,或者在新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协商推荐。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只推荐本地区媒体刊载的作品。

  3.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人大新闻协会等有关单位,以及本届评选委员会委员,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作品。

  4.评选委员会设有若干篇机动推荐名额,由评选委员会或授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商有关方面确定推荐作品。

  5.为鼓励新闻摄影作品参评,每个单位应至少报送2件以上的摄影作品。报送新闻摄影作品不受分配推荐名额限制。各单位可在分配数额外,单独推荐优秀摄影作品参评。

  6.在上一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广东人大新闻奖”(同一作品同时获“中国人大新闻奖”、“广东人大新闻奖”一等奖的,不得重复计算)评选中获一等奖的作者,个人可自荐作品参加评选(属多人集体作品的,以领衔作者作为代表),不计在各市、各单位的分配推荐数额之内。自荐作品,可由个人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也可由所在单位连同其他推荐作品一起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关于作者

  所有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写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三、关于报送

  所有参评作品须报送1份原件。推荐作品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各复印3份,与原件装订在一起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一)报送原件和表格

  1.原件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的光盘)。表格共5张:(1)《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目录》;(2)《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报社、通讯社作品推荐表》;(3)《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广电作品推荐表》;(4)《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网络作品推荐表》;(5)《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摄影作品推荐表》(表格由联络员通过网络提交参评作品后导出,随同《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一并报送)。

  2.每张音、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

  3.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现场直播、访谈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4.参评“新闻版面”、“新闻专栏”的作品须报送该版面、专栏的报纸原件。

  5.摄影作品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将单幅和每幅组照摄影作品的文字说明填写在《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的“作品文字说明”栏内。

  6.报送方式:可直接送到评选办公室也可通过邮寄报送原件和相关表格。

  (二)报送电子版(不含音、视频作品)

  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1.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

  2.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

  3.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每幅作品在2-4MB之间,文件格式一律为JPEG. 4.报社、通讯社作品中参加“新闻版面”、“新闻专栏”评选项目的需把该新闻版面、新闻专栏的PDF版面作为“附件”提交。

  5.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电子版须在4月15日前(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请登陆http://www.gdrd.cn/,点击“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在线提交系统”,选定“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项目,在项目下方选定推荐作品的类型。

  操作步骤:

  1.由联络员或参评作品本人直接填写“报社、通讯社作品”、“广电作品”、“网络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基本信息→提交→添加附件。同一个作品请勿重复提交,一旦重复提交,系统将不予支持。

  2.将预先保存的作品电子版(文字作品要求Word格式、摄影作品要求JPEG格式)作为“附件”执行上传→提交→导出。

  3.由联络员通过验证码完成“作品审核”。逐篇打开参评作品→审核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审核通过”→导出推荐表,并返回上一级页面,导出推荐作品目录。

  《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目录》和每个作品推荐表各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并复印3份与作品原件一并送评选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宣传处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信息宣传处(020)37866369   37866372

  系统技术支持(020)37866244

  传真:(020)37866370 37866371

  (三)关于报送数额

  本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重新核定了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的数额。核定下达的“报送总数”中,包含了重新核定后的规定数额以及上届因获得一等奖而增加的数额。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对报送总数进行了“数额分类”,在分类中除“其他”可调剂外,其余均不可调剂(见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请推荐单位按照下达的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第23届广东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附件(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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