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事项

法制日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优势推进依法防控 为抗击疫情注入法治正能量

时间:2020-02-18 来源:广东人大网
分享到:
  明令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赋权地方政府疫情期间规定临时性应急措施;隐瞒病史或逃避隔离将视为失信……
  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公布当天开始施行,成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作出的一项特别性决定。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的立法职能和优势,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全面推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决定》分别从总体要求、政府职责、基层责任、单位责任、个人义务和法律责任六大方面作出规定。
  “出台《决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广东在疫情防控中急需的法治需求,为各级政府实施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全省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广东的疫情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疫情防控正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作为人口大省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省份,广东正在迎来返粤人员流动高峰,各地也在逐步推进复工复产和返岗返校工作。出台《决定》可以抓住用好当前防疫的宝贵窗口期,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势头。
  明确禁止滥食交易野生动物
  《决定》体现出鲜明的广东特色,其中最大亮点是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关键时期,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分别对野生动物的交易消费、食用以及有关违法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据介绍,疫情发生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等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从1月19日至2月12日,广东省累计出动森林公安警力达31449人次,对全省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其中破案86起,抓获人员90人。
  “广东有部分群众也有这种爱吃野味的陋习。为了阻断疫情的发生和病毒的传播,倡导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专门对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这位负责人说。
  《决定》要求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在个人责任方面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并列举出对于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滥食野生动物以及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均要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故意泄露个人隐私将被追责
  记者注意到,自广东启动突发事件Ⅰ级响应以来,全省各地紧锣密鼓推出各项防控措施,相比于现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性规定,《决定》对政府可以在哪些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作出更为细致全面的界定。
  为了最大限度支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12个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进行处置,从而赋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时期及时采取有效有力措施。
  《决定》进一步明确佩戴口罩的要求,指出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聚集活动,服从疫情防控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
  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均出现了个别患者或疑似病例故意隐瞒病史、接触史,仍然频繁外出聚集,或者不配合甚至对抗防控措施,造成恶劣后果的案例。对此,《决定》专条规定个人义务,共列举了九个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决定相关法律责任的情形,其中包括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故意隐瞒经历,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滥食野生动物,故意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等。
  《决定》特别针对个人隐瞒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依法惩戒。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出台《决定》仅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为依法抗击疫情采取的一项举措。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给全省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倡议代表们“扛起应对疫情的政治责任,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考验”,获得了代表们的积极响应。
  为了确保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在广东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力量编写了三期“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先后围绕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这两大主题,梳理出当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法律知识和问题进行专题解读。目前,传染病防治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两大主题的知识解答已在广东人大网疫情防控专栏刊登,在全民抗疫的关键时期注入了法治正能量。
  有广州市民向记者说,通过广东人大网上防疫法律知识解答,有效帮助社会公众加深对传染病防治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大家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按照防控时期“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办好”的原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从办公厅、有关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正加紧开展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推动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同时,针对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对《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进行全面评估和修改完善。
附件:
相关稿件:

广东人大
微信公众号

南方+客户端
“广东人大发布”
南方号

粤当家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