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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客户端 | 《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今日起施行

  9月27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是全国首部明确由“飞出地”全面主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旨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破解深汕特别合作区长远发展所面临的障碍,重点解决区域发展难题,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探索,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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