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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建议:逐步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时间:2022-11-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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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残疾儿童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11月28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透露,截至2022年10月下旬,广东共有0至17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11.9万余人。报告建议,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适时提高报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人工耳蜗植入费用进行全额补助。

  现状:0至17岁残疾儿童少年11.9万余人

  报告透露,11.9万残疾儿童少年中,按残疾类别划分,视力残疾3232人、听力残疾10032人、言语残疾4789人、肢体残疾20994人、智力残疾41736人、精神残疾18457人、多重残疾19976人。

  按残疾等级划分,其中一级残疾36091人、二级残疾47529人、三级残疾21189、四级残疾14407人。其中,肢体残疾儿童数量逐年下降,视力和言语残疾儿童数量变化不大,听力、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儿童数量逐年增加,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增幅相对较大。持证残疾儿童中,一级、二级人数占比较多,三级、四级占比较少。

  报告称,广东积极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包括开展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强化救助力度,规范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管理。同时,稳步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提升残疾儿童社会保障水平。

  问题:预防康复教育均有待完善

  报告指出,广东残疾儿童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儿童残疾预防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有待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两项补贴”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报告称,广东的婚前孕前医学检查仍需推进。全省39个县(市、区)和东莞市尚未建成紧邻婚姻登记处的“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粤东西北地区出生缺陷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人员偏少,筛查能力有待加强。残疾儿童筛查、残疾预防干预信息共享制度还未全面建立,存在信息壁垒。

  据了解,广东省的康复救助政策优先保障0至6岁儿童的抢救性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救助年龄范围。但目前仅部分市扩大了救助年龄范围,有的7至17岁未能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康复资源。另外,仍有部分地区未对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提供补助,有的残疾儿童家庭自行承担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费用,经济压力无法承受。而且,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康复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康复资源普遍不足。

  报告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供给仍然不足,残疾儿童被劝缓一年入学的情况时有发生。学前教育资源较少、分布不均。单独设立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数量少,仅27所特殊教育学校设有学前部,113个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附设了幼儿园,且这些教育资源集中分布在广州、汕头、东莞、茂名、肇庆等地,还有部分市暂无上述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残疾学生不多。全省80%左右的特殊教育学校未达到规范化办学标准,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在普通学校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硬件设施距离国家建设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据了解,目前广东确定了2021年至2025年间的“两项补贴”标准,每年增幅约3.5%,至2025年分别每人每月209元、280元。报告认为,这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匹配。

  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额补助人工耳蜗植入

  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儿童残疾预防、干预能力建设。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残联的信息数据共享。支持各地组建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推动残疾预防、干预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加快产前筛查和诊断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适当增设街道、自然村等基层服务网点,探索采检分离等工作方式,增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孕前保健和产前筛查服务的可及性。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

  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合理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逐步实现7至17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全覆盖。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大力加强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能力建设,为7至17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康上门”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适时提高报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人工耳蜗植入费用进行全额补助。

  报告建议,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建立健全跨部门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1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不断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向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转型发展,加强普特校际资源共享,深化融合教育师资联合培训。

  报告还建议,建立“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补贴标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拓展补贴发放范围,细化补贴政策,按困难程度实行分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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