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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时间:2022-04-19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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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省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备案审查,认真接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并及时反馈,已经成为备案审查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备案审查就是保障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形式。通过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许多问题都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出炉:2021年,全省有关制定机关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共184件。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我省地方性法规共83件。深化与民法典相关的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省地方性法规需废止12件,修改65件。截至2021年底,我省已基本完成上述需废止、修改法规的工作任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余建红表示,纳入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实际上都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都关系到老百姓的很多切身利益,在设计备案审查制度的时候,实际上就是为了给老百姓一个权利保障,这也是权利救济的一个途径。

  为了保证备案审查各个环节都倾听民声、体现民意、汇聚民智,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版有效使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拓展了智能辅助立法、法规草案修改、立法意见征集等立法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我省智慧立法工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涂青林表示,目前我们在省人大网站开通了全省地方性法规库,正在抓紧进行扩容,争取在今年年底前要建成,只要是公民提交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我们都在线及时登记、办理、反馈,保障公民的建议权、监督权、知情权的落地。

  另外,省人大常委会还推动和支持华南师范大学成立了华南地区首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打造全国一流的实务与理论互促平台和备案审查智库。按规定继续委托其进行相关课题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孔繁华表示,致力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三位一体,对于每一件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我们都会提供专家意见供省人大参考,第二个方面主要是疑难问题论证,我们会开展小型的专家研讨会,提供一些理论性的研究成果供参考,打造备案审查的高端智库。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余建红说,特别是大家比较难把握的备案审查的审查标准委托他们进行研究,上一次委托给他们120项来进行研究,他们从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完成的质量是不错的。

  近年来,很多备案审查线索都来自人民群众。2021年,省人大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共收到公民、组织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共19件。省人大法工委加强与审查建议人联系和与制定机关沟通,会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社会委等有关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的审查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审查建议人及时反馈,使备案审查工作真正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忠表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核心是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既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又要给人民相应的渠道,依靠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备案审查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库,通过在高校设立备案审查研究中心,通过这些渠道和形式,最广泛发动公民、社会组织还有其他组织参与到民主过程里面来,这也说明我们全过程人民民主并不是一种摆设,也不是一种装饰品,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实践形式,可以说备案审查制度是最真实、最完整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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