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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平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5月31日至6月1日召开

时间:2022-05-18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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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三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李春生、黄宁生、叶贞琴、吕业升、王学成、张硕辅、王波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5月31日至6月1日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等法规案;审查广州、珠海、汕头、佛山、东莞、阳江等市有关法规、决定,以及乳源瑶族自治县有关单行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情况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保法和我省环保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等事项。

  会议审议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法规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审查意见、审议意见、审查报告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审议关于重新确定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省政府、省法院有关专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等。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提请审议法规案修改工作,高度重视法规表决前评估论证,确保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最大化。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对调研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推动提高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确保监督实效。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做好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有关工作,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增强代表性、广泛性,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从严从细抓好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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