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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时间:2018-08-28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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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网讯(任宣)8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徐少华、黄业斌、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9月下旬召开,会期约3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审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我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广东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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