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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

时间:2019-02-22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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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网讯(任宣)2月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徐少华、黄业斌、罗娟、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3月26日至28日上午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审查《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生态保护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的决定》、《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乳源瑶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省监委关于我省2018年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代表工作计划(稿)、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稿)、关于选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听取省政府关于支持帮扶我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的报告的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监委关于我省2018年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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