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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大事记](1954-2008)

时间:2009-02-12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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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5年(一、二、三届任期4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广东省从1954年8月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至2008年1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省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45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在广州市举行。
   1979年12月以前,会议先后由省人民政府、省人民委员会、省革命委员会召集,1979年12月设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后,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召集。会议开幕前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事项的决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会议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通常有: (1)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财政决算、预算草案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7)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8)选举事项;(9)其他。
  1954年  8月1日至14日  广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讨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代书记陶铸代表华南分局所作的《全省人民的任务》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古大存所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四年来的工作报告》、副主席贺希明所作《1954年广东省预算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等5项决议。 会议选举广东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6人。

  1955年  1月31日至2月5日 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改为广东省人民委员会;选举陶铸为广东省省长,古大存、冯白驹、贺希明、文敏生、陈汝棠、丘哲、尹林平为副省长;选举周楠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同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 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1956年  7月25日至8月2日 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广东省七年农业建设规划的决》;增选魏今非、安平生、邓文钊为广东省副省长。
  同年12月25日至31日  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1957年  7月25日至8月10日  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了全省整风反右运动的形势和工作。会议改选陈郁为广东省省长,补选林锵云为副省长。

  1958年  9月20日至26日 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人;选举陈郁为广东省省长,陈汝棠、林锵云、朱光、刘田夫、安平生、魏今非、郭棣活、李嘉人、冯白驹为副省长;选举李学先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59年  10月4至11日 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1960年  11月28日至12月3日 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补选曾生为广东省副省长。

  1961年  11月23日至29日 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增选、补选林李明、古大存、罗范群、方皋、许崇清、杨康华、罗天、邓文钊、黄洁为广东省副省长。

  1963年  12月16日至27日 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陈郁为广东省省长,林李明、刘田夫、林锵云、古大存、李嘉人、曾生、郭棣活、杨康华、罗范群、许崇清、罗天、邓文钊、黄洁为副省长,选举李学先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64年  9月11日至17日 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59人;增选赵卓云为广东省副省长。

  1965年  12月20日至27日  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补选庄田、王阑西、寇庆延为广东省副省长。

  1970年  8月11日至15日 省革命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注: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没有产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省人民委员会的权力为省革命委员会所代替。广东省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 129人,由各级革命委员会协商产生。这一非常时期,虽未召开过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但全国统一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1977年10月中央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会议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有关问题的讨论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67、1968年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算。广东省作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7年  12月12日至17日 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省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61人;选举韦国清为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王首道、焦林义、李坚真、薛光军、刘田夫、孟宪德、罗天、梁湘、寇庆延、王宁、李建安、刘维明、范希贤、梁威林、李嘉人、杨康华为副主任;选举马芳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79年  12月17至26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从1980年 1月起,将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改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设置经济特区的决议。会议选举李坚真为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区梦觉、罗天、薛光军、庄田、杜长天、钟明、肖隽英、蚁美厚、黄友谋、罗明、梁广、肖焕辉、云广英、王作尧、李学先、欧阳山为副主任;选举习仲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杨尚昆、刘田夫、王全国、孟宪德、王宁、李建安、黄静波、范希贤、梁威林、郭棣活、杨康华、曾定石为副省长,选举汤光礼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庆延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1年  2月24日至3月4日 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以调整为中心,安排好国民经济计划和做好各项工作。会议增选罗雄才为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刘田夫为广东省省长,补选梁湘、杨德元、刘俊杰为副省长。

  1982年  2月23至28日 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打击经济领域里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年12月24至28日  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1983年  4月3至10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63名;选举罗天为广东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焰、范希贤、郭棣活、杜长天、曾定石、钟明、肖隽英、蚁美厚、黄友谋、梁广、罗雄才、王维、吴有恒为副主任;选举梁灵光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李建安、梁湘、杨德元、刘俊杰、王屏山、匡吉、杨立为副省长,选举汤光礼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练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4年  6月25日至7月3日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增选曾昭科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黄清渠为副省长。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试行办法》,把提案改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两类分别进行处理。大会主席团在审议通过了 163名代表联名提出《解决全省96万人饮水困难问题的议案》,决定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监督办理。该议案是省人大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号议案”。

1985年  5月13至19日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要坚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要以改革促开放,建设好经济特区、开放城市、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和海南岛。
  同年8月29日至31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接受吴有恒辞去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增选刘俊杰、罗克明、程里为副主任;接受梁灵光辞去广东省省长职务,选举叶选平为广东省省长,补选凌伯棠、于飞、李灏为副省长。

  1986年  5月21日至28日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选举肖扬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7年  6月22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1988年  1月20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会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3名;选举罗天为广东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焰、杨立、曾定石、蚁美厚、曾昭科、刘俊杰、罗克明、程里、陈祖沛、方少逸、端木正为副主任,王彻为秘书长;选举叶选平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于飞、凌伯棠、匡吉、刘维明、卢钟鹤、张高丽为副省长;选举肖扬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9年  3月2日至9日 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试行)》两项法规。会议选举麦崇楷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0年  5月9日至17日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接受罗天辞去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补选林若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同年11月1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端木正辞去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肖扬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1991年  3月7日至14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广东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补选谢颂凯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2年  1月8日至16日  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于飞、张汉青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汉青兼秘书长;选举朱森林为广东省省长。

  1993年  1月29日至2月8日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批准《广东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调整意见;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62人;选举林若为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于飞、方苞、凌伯棠、曾昭科、谢颂凯、张汉青、欧阳德、程誌青为副主任,张汉青兼秘书长;朱森林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卢瑞华、刘维明、卢钟鹤、张高丽、李兰芳、欧广源为副省长;选举麦崇楷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骏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4年  2月19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办法》。

  1995年  2月17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人大代表就有关 325国道南海路段的改造问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质询案。大会在全体会议上设立旁听席位,波兰、澳大利亚、美国、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 6个领事馆的12名官员和社会各界人士78人旁听了会议。

  1996年  2月2日至9日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决定接受林若辞去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于飞辞去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汉青辞去兼任的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和朱森林辞去广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选举朱森林为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佀志广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选举卢瑞华为广东省省长。

  1997年  2月17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1998年  1月8日至19日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65人;选举朱森林为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曾昭科、王骏、程誌青、佀志广、张凯为副主任,徐德志为秘书长;选举卢瑞华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岐山、卢钟鹤、欧广源、李兰芳、钟启权、汤炳权、许德立、游宁丰为副省长;选举吕伯涛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军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依法通过广东省九届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农业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原设的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及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同时撤销。

  1999年  1月27日至2月2日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首次将“立法公开化”的重要举措写入法规。

  2000年  1月22至28日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佛山代表团就四会工业园污染问题对省环保局进行质询,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001年  2月11日至19日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决定接受朱森林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昭科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卢钟鹤辞去广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选举张帼英为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卢钟鹤、李近维、汤维英、王宁生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鸿忠、李容根为广东省副省长。

  2002年  1月28日至2月3日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首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替举手表决方式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的决议进行表决。

  2003年  1月13日至21日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62人;选举卢钟鹤为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钟启权、佀志广、李兰芳、张凯、李近维、汤维英、王宁生、黄伟鸿为副主任,林惠俗为秘书长;选举黄华华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李鸿忠、汤炳权、许德立、游宁丰、李容根、谢强华、雷于蓝、宋海为副省长;选举吕伯涛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军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4年  2月10日至15日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邓海光、吴华南、赵东花、温耀深、赖保荣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5年  1月22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黄丽满为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为副主任,蔡多文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接受卢钟鹤、闫小培、吕德松、胡国华辞去职务的请求。

  2006年  2月22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游宁丰为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均伦、刘树道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温耀深为省十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佟星、林木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接受佀志广、朱士范、朱明健、吴希荣、王荫昆、梁念慈、罗国民辞去职务的请求。

  2007年  2月2日至8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欧广源为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李焕新、杨文轩、曹南才、梁灿盛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梁灿盛为省十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司徒绍为省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会议接受张圣钦、陈流明、李孟昱、甘兆炯、何开波、谢文霖、王英刚、司徒绍等八位同志辞去职务的请求。

  2008年  1月17日至25日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2名。选举欧广源为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钟阳胜、谢强华、王宁生、邓维龙、陈用志、陈小川(女)为副主任,崔健为秘书长,常委会委员55人。选举黄华华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龙云、李容根、雷于蓝(女)、宋海(满族)、佟星、林木声为副省长;选举郑鄂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红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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