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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镇域全覆盖 立法从“高大上”到“在身边”

时间:2023-05-29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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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镇域全覆盖 立法“直通车”里载满社情民意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立法从“高大上”到“在身边”

  这些天,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周东燕有点忙,备受关注的《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即将一审,她要查阅资料,设计并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016年起,通过“开门立法”和“点面结合”方式,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设立了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32个联络单位,先后完成了《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12部法规草案的意见收集和调研工作,上百条来自基层、“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建议,被直接反馈到立法机关。

  因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收集和反映老百姓最真实的声音,“高大上”的立法工作走进寻常百姓家。近年来,随着东莞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联络单位的健全完善,立法离市民的身边事越来越近。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的行动也更加深入。

  镇域全覆盖

  32个镇街布局设点

  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

  胜和社区辖区面积4.8平方公里,是东莞市委、市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辖区户籍人口7500多人,拥有出租屋3000多栋,实际服务人口5万余人。《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与辖区居民息息相关。

  本次修订草案拟进一步完善出租屋管理规范,加强对特殊类型出租屋的管理、新增未成年人入住出租屋的保护责任、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等。

  “针对修订草案,我们设计并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承租人的意见建议。”周东燕介绍,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咨询法律顾问、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胜和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整理收集十多条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东莞市人大常委会。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指出,民意是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基层立法联系点要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让“高大上”的立法工作“接地气”,切实反映老百姓最真实的声音。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东莞,因其不设区的“直筒子”行政架构、外来人口为主的人口构成、劳动密集型的经济结构等特点,要求东莞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兼顾多元利益诉求,最大范围听取不同群体、不同方面、不同领域的意见。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健全立法工作制度,把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抓手。2016年,在全市设立了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32个联络单位,实现市基层立法联系点镇域全覆盖。

  为进一步突出基层性、均衡性、多样性,2022年,重新遴选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结构更加合理、更具多样化,既有村(居)委会、学校、律师事务所,也包括各类企业,如国企、民企、外企及上市公司等,兼顾了特点各异的社情民意、诉求多元的各类群体,将更多、更真实的广大基层群众声音传递到立法机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更有效地融入到立法工作中。

  建章立制

  工作有章可循

  提升立法质效

  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建设,离不开制度上的保障。2016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制定出台。2022年5月,根据立法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行修订,规范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职责定位、工作内容方式等,进一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的设置,拓展发挥联系作用的途径方式,有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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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天然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但同时存在专业性不足的问题。”南城街道人大办负责人介绍,为弥补短板,胜和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警长、律师、智网组长3位立法顾问。同时,发挥驻点代表姜旻为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优势,提升立法工作的专业性。

  近两年,胜和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参加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座谈会4次,就《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开展征求意见活动5次,征集意见建议共35条,其中多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莞城是东莞老城区,也是东莞千年文脉所在。为提升立法工作的专业性,让地方立法工作更多体现民意、尊重民意,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有生命力,莞城街道将基层立法联络单位设在广东弘敏律师事务所。

  “我们考虑基层立法联络单位时,从多方面综合考量。弘敏律师所负责人刘国光是市人大代表,担任市人大代表立法专业小组副组长。他所在的单位团队专业水平较高,有利于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更加注重基层立法联络单位与各社区的双向联系,拓宽意见征询广度。”莞城街道人大办负责人表示。

  在服务地方立法中,弘敏律师所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络单位作用,初步探索形成了“1234”模式。即成立以律师所负责人为组长的一个工作小组,畅通线上、线下两个民意收集渠道,发挥联络单位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与基层桥梁纽带、立法语言转换器和法治建设助推器的三个作用,着力做到联络单位工作与学习宣传、执法检查工作、接待群众、调查研究四个方面的结合。

  立法直通车

  坚持开门立法

  载满社情民意

  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是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立法直通车”,直接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调研,建立了意见建议直报制度。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做到正式挂牌履职,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结合所在辖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方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

  如虎门镇博涌社区和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了由专业律师顾问、辖区法庭以及社区居民构成的立法信息员队伍,建立了“多渠道征询-专业梳理归纳-及时总结反馈”的工作流程,搭建了“法言法语”与“民言民语”的双向转化平台。

  万江街道大汾社区为了收集到最“接地气”的意见建议,将征集立法建议的点直接设在了社区的便民凉亭,便于在群众休息和聊天过程中向群众征集立法建议;企石镇新南村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驻村领导联系群众工作,固定在每周二下午走访接待群众过程中同时开展有关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莞城街道整合人大代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从业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组建群众智囊团,着力培养一支基层法治建设“生力军”。

  “我们加强与莞城街道市桥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融合建设,适时开展‘立法联系服务群众日’活动,推动立法工作‘走出去’,积极接待联系群众,挖掘有价值的立法意见建议。”弘敏律师所基层立法联络单位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创新,做优“自选动作”,坚持“开门立法”,通过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形成较为广泛的信息采集网,畅通立法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

  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立法直通车”,也是“普法大篷车”。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征求基层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作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法律法规进校园、进村民小组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立法是执法的前提,立法工作没做好,执法效果肯定打折扣。所以要在立法源头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刘国光认为,要坚持将法律法规征询意见环节,向前延伸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拟定、立法项目的选定,向后延伸到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调研等。坚持立法和普法相结合,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拧成一股绳,切实做到让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不断提高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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