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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人大: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为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时间:2023-01-04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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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作为经济特区,除了拥有设区的市立法权外,还拥有特区立法权。特区立法权是汕头改革创新最重要的政策优势和最有力的法律武器。2020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汕头视察,要求汕头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2021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政策文件,支持汕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近年来,汕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主导并会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序有力推进《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紧扣汕头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断探索并实践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制定出台了一批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愿望、突出汕头特色、真正务实管用的地方法规,为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和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依法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特区创新活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民生福祉,助推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首部关于现代产业用地管理的经济特区法规,在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基础上精准配置土地要素,破解现代产业用地供给难题,增强现代产业用地供给能力,拓展优化现代产业发展空间,提升特区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出台科技创新条例,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作出创新性的规定,加快推动成果转化、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强对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和协同保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全类别覆盖;积极参与粤菜发展与传承省市协同立法,助推“粤菜师傅”工程深入实施,做大做强潮汕菜品牌和特色产业。

  在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方面,制定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推动全市辅警管理制度改革,保障辅警合法权益,弥补一线警力不足问题,助推维护交通秩序;出台城市景观照明条例,突出绿色照明理念,实行分区域规范管理,从源头防治“光污染”,激发城市夜间活力;制定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规范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着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出台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强化前期规划管控和日常维护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河长制条例,明确河长负责组织领导,落实河湖治理管护主体责任,提高水污染防治力度。在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方面,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依法防控治理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工业与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施行分类防治,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紧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个小切口设计条文,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立改废并重,及时启动法规的修订或者废止工作。修改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代表大会工作和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结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和第三届亚青会已取消举办等情况,作出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和《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实施期限的决定》的决定。

  一直以来,立法在市民眼中是一项“高大上”的工作,但随着汕头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逐步成熟,拓展了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把立法“大门”开到了群众家门口,让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过去感觉立法离自己很远,现在通过立法联系点可以直接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一下子拉近了百姓与立法工作的距离。”一名社区居民如是说。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早于2018年就设立了首批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2个,随后出台《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推进建设,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建成基层立法联系点75个,实现镇街全覆盖。在实践中,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辖区实际,坚持发挥基层特色、地区特色、法律特色,积极创新探索,通过成立专业小组认真研究法规、加强与市、区(县)人大沟通、走访收集社区居民代表及驻社区单位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为相关法规条例的起草、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落实专人跟进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在立法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组建地方立法咨询人才库,结合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重新选聘20位法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等方面专家学者作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升立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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