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10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贞琴率队到湛江、茂名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下沉基层,先后到湛江市徐闻县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法律援助处以及茂名市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化州市新安司法所等实地检查,走访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等。
叶贞琴对湛江、茂名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提升案件质量、增强工作保障、动员社会参与等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围绕落实“一法一条例”,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办案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加强工作支撑保障,强化普法宣传,促进多方参与;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法治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司法厅以及湛江市、茂名市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监察司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