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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情况

更新时间:2011-01-25 15:22:00

广东省民政厅
(2011年1月25日)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在减灾救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对象抚恤优待,以及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有效推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协也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部署,把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相当突出的位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各级民政部门以保障和改善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生活、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民政的保障能力,改革创新,服务社会水平和能力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广东省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2009年7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民政部签署了《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从八个方面推进我省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履行《部省协议》,珠三角先行,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一)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取得新进展。一是行业协会改革进一步深化。目前,行业协会中,90.7%的会长由企业家担任,70%以上的秘书长由专职人员担任,逐步迈向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二是异地商会蓬勃发展。出台《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全省共登记成立异地商会53个。三是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加快。社会各界自发成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热情高涨,全省已有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2037个。四是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逐步铺开,已完成185家社会组织评估。广州、深圳等市还建立了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困难、增强发展实力。
    (二)深化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方面。按照《规划纲要》要求,重点指导珠海市开展深化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9月省政府已召开了全省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推广珠海经验,部署全省铺开试点工作。同时,省、市以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形式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去年新创建1116个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全省66%的城市社区达到了“六好”标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全省覆盖面达到10%。今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相关工作已顺利启动。
    (三)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方面。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已出台社会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珠三角地区和周边部分市县不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全省已有6400多人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已发展到百余家,从业社工2300多人。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社会服务,“社工”影响逐渐扩大。省已开展社工立法研究,争取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
    (四)探索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是积极稳妥地扩大社会福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2010年12月,省政府召开首次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力争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9073”目标: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按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供养标准,目前,已有48个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等8市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全省五保供养对象25.6万人。
    ——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21个地级以上市已建立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佛山、惠州、江门等市已建立9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已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孤儿基本信息数据库,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一步规范孤儿收养工作。
    ——建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制度。广州、珠海、汕头、潮州、深圳宝安区、佛山南海区等地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埋单;东莞、揭阳等地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减免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省正在争取建立全省性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制度。
    (五)加快健全救灾救助体系方面。主要通过规范救灾工作规程,加强设施建设,提高救灾装备水平和科技保障能力。
    ——加强灾害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省政府已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灾害应急工作;灾害信息统计管理逐步实现电子化、专业化,在梅州、茂名、清远、惠州市建成辐射全省的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调用大宗应急物资时间从过去的24小时缩短到5小时,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依托部队、武警等救援力量,建立了军地联动的救灾应急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2010年广东省灾害频发,重灾多发,其中“凡亚比”台风灾害重创广东,损失严重。但由于救灾工作手段和能力加强,广东有效应对“凡亚比”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全年受灾人口109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1.43万人。国家对我省启动救灾应急响应5次,省启动救灾应急响应9次,市、县启动救灾应急响应77次。各级党政领导靠前指挥,有关部门团结协作,措施及时到位,省级下拨救灾资金3.26亿元,全省投入救灾资金5.91亿元,发放帐篷、衣被、粮油等救灾物资一大批,救助受灾群众270万人次, 18914户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进展顺利,至去年底,竣工率达92.3%,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家园任务。去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还全力以赴组织开展了支援西南旱灾、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区救灾捐赠工作,有力地支持了灾区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
    ——健全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机制。各地基本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去年有58个县(市、区)提高了城镇低保标准,60个县(市、区)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2010年底,全省低保对象91.4万户、224.65万人,支出低保资金24.05亿元。2010年3月实施《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各地陆续制定医疗救助具体办法,2010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1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35.52万人次。
    (六)建立完善优抚安置双拥服务体系方面。逐步完善物质保障与精神抚慰相结合的优抚制度。目前,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正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全员纳入医保、政府适当补助、医院优惠减免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优抚对象看病治病。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进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社会化拥军体系逐步逐步完善。
    (七)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近两年加强了对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工作,完成了珠海、阳江、肇庆、云浮市撤并乡镇(街道)等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和报批工作。17个市及部分县(市、区)制定了边界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广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八)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
    ——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管理机制。省民政厅成立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健全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机制。全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去年省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款7.9亿元,并不断创新项目实施方式,推动慈善活动的项目化、常态化、社会化,“爱心助行惠万家”、“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大爱救心”、“微笑列车”等慈善项目持续开展。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订《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进一步优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此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经国务院批准,设定每年的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去年各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成功启动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捐款达30亿元,创新了扶贫济困模式,为社会各界承担社会责任搭建了良好平台,为扶贫济困建立了长效机制,促进了我省扶贫“双到”工作的深入开展,丰富和发展了公益慈善文化。
    ——推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创新。随着宣传的深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广泛造福社会,“福利彩票——中国人的慈善事业”深入人心。2010年广东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达113.55亿元,在全国率先突破百亿大关,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5.02亿元,为全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民政部为广东省福彩发行单位和责任人记集体、个人一等功。
二、2011年民政工作安排
    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幸福广东目标,以九项民生工程为抓手,切实提高救灾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坚定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发展,逐步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今年省政府办好十件实事中涉及民政的相关工作。
    二是做到“四个加注重”: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均等化。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妥善做好去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完成重建家园任务,让受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进省救灾物资中心仓库立项工作,完成35个县级救灾仓库建设。贯彻执行《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及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成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任务。争取提高财政对社会救助资金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动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依法落实五保供养标准,力争大部分县(市、区)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供养标准。推进农村敬老院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继续推动居家养老示范活动。出台高龄老人津贴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孤儿基本信息数据库,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
    ——更加注重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着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改革。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普惠”加“优待”的新型优抚保障制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逐步推进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建立抚恤补助与物价指数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优抚医疗门诊补助制度,完善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提高优抚医疗保障水平。探索开展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提升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推进安置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继续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改革进程。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社区建设改革。切实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平稳有序推进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我省基层社会管理水平。要着力厘清基层政府及其部门与社区居委会权责。充分尊重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建立社区工作审批准入制度,切实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和服务能力。要着力构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平台,为居民提供跨部门、“一站式”政务服务,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要着力提高社区居委会协办协管能力。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合署办公,实行定岗定责,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开展协办协管工作。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着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依托社区平台,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机制,重点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壮大社工队伍,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增强社会活力。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力度。简化手续、降低门槛、促进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制度,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和开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强化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度。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树立和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大力推进社会工作。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履行《部省协议》工作。
    三是努力打造“五个民政”: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法治民政”;
    注重借助社会力量,打造“活力民政”;
    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民政”;
    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打造“专业民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民政”。
    四是加快实施省民政厅九项民生工程:
    从2009年起,省民政厅陆续推出“九项民生工程”:
    1、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组织好今年6月30日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结合扶贫“双到”工作,帮扶城乡困难群众。
    2、“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3年(2010—2012)每年筹集3000万元,重点资助珠三角地区9个市和汕头、韶关、湛江等市,创建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疏导、紧急援助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
    3、“救助孤儿”行动:在国家保障基础上,省慈善总会设立孤儿救助基金,5年(2010—2014)每年筹集500万元,用于资助我省欠发达地区福利机构进一步提高孤儿养育水平。
    4、“十百千万关爱功臣”活动:5年(2009—2013)每年筹集1710万元,分批对10间优抚医院、100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和光荣院进行升级改造;每年组织千名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康复疗养,为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送医送药。
    5、“大爱救心”行动:省慈善总会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联合行动,采取机构资助、医院减免、家庭自筹、当地报销等多渠道筹集800万元,对低保困难家庭18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手术援助。
    6、广东大学生“福彩公益奖”:今年筹集200万元,评选大学生公益团队奖340个、公益个人奖100名,奖金用于鼓励团队和个人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福利彩票公益慈善宣传,培养大学生服务意识,走出校园,关爱社会。
    7、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工程:3年(2010—2012)每年筹集1700万元,帮助欠发达地区兴建扩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今年完成33个县(市、区)新建扩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8、“双强双促”计划:5年(2010—2014)每年筹集1870万元资助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9、“祥安”计划:5年(2009—2013)每年筹集3000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殡葬公共设施建设,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改善殡葬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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