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8日,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按照“三个平等”的原则,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修改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广泛性,进一步完善选举机构、选举程序等规定,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有利于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有利于推进我国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而深远。代表们表示赞成这个草案。
欧广源代表说,这次选举法的修改有“三个体现”:一是体现了公平,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充分体现了公民选举权的人人平等;二是体现了与时俱进,完全符合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城乡已发生巨大变化的国情,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体现了民主原则,修改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老百姓意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有很好的群众基础。这次修改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我非常赞成。
陈用志代表说,修改选举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扩大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内在要求,意义十分重大。草案在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修改内容、实施步骤上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既考虑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实事求是,又体现科学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实践经验,公开立法,民主立法,历时两年多提出这个草案,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草案已成熟可行,我完全赞成。
陈洪先代表说,修改选举法,一是体现了与时俱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人口比例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农民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大大提高,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的条件和时机已比较成熟。二是体现了民主立法。常委会就选举法的修改做了大量工作,为大会审议通过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三是体现了灵活务实。分两步走,先修改通过,对下一步的名额分配再作深入研究,这样的做法很好。我完全赞成草案。建议在下一步的名额分配工作中继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
蒋海鹰代表说,这次修改选举法,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精神,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状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草案内容上更加科学、制度上更加完善、操作上更加可行,我完全赞成。建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逐步增加妇女代表的比例。
陈耀光代表说,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非常必要、非常重要,落实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此前我国城乡按不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历史进程的必然,经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在实行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条件已经成熟,这也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
邓志聪代表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城乡人口结构比例发生较大变化,各级人大经过多次换届选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完善选举制度的条件已成熟,对选举法进行修改既适当又及时。修改选举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深远。草案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草案的有关规定如关于破坏选举行为的查处、设置流动票箱投票等,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钟启权代表说,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而不应是基本情况不实时才通报,建议删去第29条第2款中“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
赵菊花、孔令人、林新华代表说,草案通过后,在确定代表名额时要充分考虑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参加选举等问题,逐步完善有关制度。刘来平代表说,对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在代表名额分配上应适当倾斜。
郑鄂代表说,各地各部门要学好、用好新修正的选举法,因地制宜完善程序、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引导和规范人民群众行使好选举权利。
麦庆泉代表说,建议草案通过后尽快制定华侨华人参加选举的实施办法。
(简宗)